1月18日上午,黑龍江省林區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某故意殺人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,并當庭宣判。2020年11月持刀殺害人民法官的被告人吳某被依法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法院還判令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653108元(1月18日央視新聞)。
正義的審判為犧牲的郝劍法官討回了公道,也給了堅守在政法戰線的正義守護者們莫大的心理慰藉。
然而,失去一名優秀法官給社會帶來的巨大損失,又豈是一個歹徒的生命可以換回的?如何采取更加嚴密的保障措施,讓廣大執法司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得到全天候的悉心保護,仍是我們必須做好的一張答卷:記者從公安部獲悉,在2020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和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工作中,全國公安機關共有315名民警、165名輔警因公犧牲,4941名民警、3886名輔警因公負傷(1月18日北青網消息)。
給正義守護者以嚴密保護,絕不是給予個人的“特權”,而是使命的“特需”。無論在工作之中還是生活場里,廣大執法司法人員都和你我一樣,只是平凡的血肉之軀。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給社會帶來了和諧安康,然而,他們自身的安全往往面臨著更多更大的危險:犯罪現場的“殺氣”,法槌落定后的“戾氣”,甚至還有請托被拒后的“邪氣”……對他們而言,正義的防線絲毫不能后撤,哪怕面臨生死的考驗!
給正義守護者以嚴密保護,不僅是為了他們自己,更是為了有效維護國家安全、社會正義和法律尊嚴。公正審判的郝劍,是被告人吳某酒后攜刀來到法庭,在法庭門衛室公然將其殺害;拒絕請托的周春梅,是在準備上班時在小區車庫被請托人持刀殺害;辦案能手馬彩云,是在自家樓下慘遭歹徒槍殺……對執法司法人員的殘忍傷害,不僅是對鮮活生命的殘忍剝奪,對法治力量的嚴重損害,更是對國家法治尊嚴的挑釁與踐踏!他們用正義的擔當捍衛了國家法治,他們的生命安全更需要法治的特殊保護。
給正義守護者以嚴密保護,需要我們在完善立法、嚴密制度、狠抓落實、嚴厲打擊、強化宣傳等多方面著手,切實形成合力。從《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》對法官、檢察官履職的全面保障,到刑法修正案(十一)對襲警犯罪的嚴厲處罰,國家保護他們的立法日益嚴密;同時,對執法司法人員履職活動之外的時間和空間如何有效保護,還需要繼續研究對策、完善措施;如何形成執法司法人員有尊榮、受崇敬、共保護的良好社會風尚,還需要我們的法治宣傳工作更有力度、接地氣;同時,在具體工作中如何更好地釋法說理、化解矛盾,力爭做到案結事了,也需要我們的執法司法人員付出更大的艱辛。
“如可贖兮,人百其身”,期待公平正義的守護人得到國家乃至全社會更嚴密的保護,讓正義身影意外倒下的悲劇最大限度得到避免。